决策财经 IF9.CN 消息,5 月 5 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天平发文《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?怎样执行返还交付?丨案例参考册》,就文中列举的一项纠纷案提出裁判要旨为:「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,具有财产属性,受财产权法律规范的调整。」案例中,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施某某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。经审理,法院判令被告施某某返还原告程某一个比特币。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施某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申请执行人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。后经执行法院协商,申请执行人不再要求被执行人返还一个比特币,双方一致同意被执行人以申请执行人出借时的购入价人民币 84,000 元折价赔偿给申请执行人。若被执行人届时未履行,申请执行人可就此另行主张权利。
上海高院: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,具有财产属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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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@决策财经 修订发布于 2022-05-05 18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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